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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相广兰 在2003年11月份我发放大法资料让恶人看到后举报到派出所,恶警强行让我写“保证书”,我不会写,恶警让我说,我就不说,最后恶警写让我按手印,我就按了。声明:以前恶警写的,我按的手印,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努力学习大法,做好师父交待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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