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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于海亭

    我于2001年4月份在上班时,被所辖派出所及居委会带到邪恶办的610洗脑班。因学法不深,违心的写了、说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,而且在洗脑班里还被录了相,当时是不情愿的。现在我悔恨不已,为自己所作所为感到羞愧,不配做师父的弟子。在此严正声明:在压力下自己所做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法的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好好学法,按照师父所说的做好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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