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熊琨玉
610办窜到我家非法抄走师父的五本经书、磁带及师父的法像等,还强迫我写了几句“书面悔过”的话。郑重声明:我所写的“书面悔过”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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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