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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莉 2002年2月被恶警非法挟持到看守所,非法关押了一个多月,强迫我照相、按掌印、盖指纹,在笔录上签字、盖手印,進出看守所时呼报告,在“拘留证、释放证”上签字。在此严正声明:在看守所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走好师尊安排的路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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