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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赫玉鑫 我1997年4月幸得大法。2000年10月進京证实大法,后被非法拘留15天,罚款3000元,写了“保证书”。2001年9月流离失所至今。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彻底与旧势力决裂,一切听从师父安排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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