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世安、焦志云
曾做了一些不该做的事,写了一些不该写的东西,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。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 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