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金义、谭福芹、孙淑珍
1999年后,在高压下写过“不修大法的保证书”。严正声明:过去所写的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事一律作废。从今以后一定坚修大法紧随师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