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艳琴
在邪恶的迫害中,向邪恶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。声明:我写的一切“保证、认识”全部作废。今后,走师父安排的修炼之路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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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