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文燕
2002年被邪恶绑架到洗脑班,违心的写了“保证书”。回到家后,村长拿着写好了的“悔过书”让我签了字。严正声明:我所写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今后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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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