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魏思连、孟照兰
在1999年7月20 日后,当地派出所警察到我家骚扰、恫吓,我和家人违心的说了:“不学、不炼了”。现在我们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语全部作废。信师信法,认真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