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金球
99年在邪恶的高压下,由于我学法不深,违心的写了所谓“悔过书”,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。现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