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韩明超
自己以前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现在开始加倍学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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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