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鲁希娟
在邪恶的迫害下,在家人代写的“不修炼”的保证书上顺水推舟的签了字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好的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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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