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小竹
99年7.20邪恶开始非法镇压大法以后,邪恶把我绑架到劳教所,在劳教所期间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行为全部作废。我永远修炼大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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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