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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惠娟 99年7.20邪恶开始非法镇压大法以后,在邪恶的残酷迫害下,自己被迫在派出所写了“不修炼”的保证。后来在同修的帮助下,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。特此声明:以前被迫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一定会加紧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随师尊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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