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宇真修
我曾经写的诋毁大法、破坏大法的书信及言论,现声明全部作废。为曾做过不符合“真、善、忍”的行为向师父忏悔。努力改正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洗刷污点,走好自己证实法的路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