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换英
99年7.20邪恶开始非法镇压大法以后,说了不该说的话,后悔莫及。现严正声明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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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