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金艳
在邪恶迫害下,强迫所写的“保证书”,声明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/100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