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小凤
在邪恶迫害的环境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所写“保证”,签字,盖手印等,全部作废。坚定的做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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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/100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