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升福
我在落户及找工作时,别人为自己开了“未炼法轮功”的证明,特此声明作废。今后在任何环境中绝不向邪恶妥协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/100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