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玉梅
在残酷迫害下所说、所做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/100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