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原玉琴
在邪恶的迫害下,一切不符合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/100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