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淑华
在1999年被邪恶迫害时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以后会勇猛精進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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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/100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