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解生
本人于2000年4月遭受邪恶残酷迫害以来,凡是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/100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