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茹分
以前所说过的和别人代替本人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对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/100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