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冯素清、张志花
在劳教所高压迫害下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!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/100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