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郭君伟
我声明在教养院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紧随师行,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/100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