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康雪娥
以前在邪恶的逼迫下写的“保证书”和按的手印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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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/100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