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治钧
我曾经做过不利于大法的事,现在严正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正法進程,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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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/100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