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常人耿宇翀
上初中时,在不知大法真象的情况下,曾与同学集体签名反对法轮功,声明作废。今后也利用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,弥补过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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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/100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