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蔡永阔
我在学校里,在诬蔑大法的白布上签过的名作废。今后明是非,辨善恶,顺应“真、善、忍”做一个好人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/100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