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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孙淑珍

    我是1999年9月份得法的,自从99年7月20日共产党迫害“法轮功”以来,我做了很多错事,做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。在1999年10月份,警察来我家,让我“不要再炼法轮功”,我当时由于怕心,就主动交了一本手抄本《转法轮》,在2000年3月份我進北京上访,在信访办被警察截住、送回,被拘留一个月,丈夫和女儿替我写了一份保证书,“不串连,不進京”后。在2001年3月份,派出所把我叫去,问我还炼不炼了,当时我由于怕心说“不炼了”。2001年8月份政保科来抄家,由于怕心和正念不足,师父的照片和法轮章、香炉当时被抄走,我也没有制止便让他们拿走了。然后把我带到了分局,中午他们去吃饭,把我双手扣在暖气管子上。让我丈夫写了一份“担保书”。在2002年1月21日,派出所再次来抄家,把我带走,后来非法判了一年劳动教养。到劳教所第四天我就被迫邪悟了。写下所谓的“五书”,从此我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业,每月写两次“思想汇报”,每周一次“思想总结”,每看完一次诽谤大法的片子和电视片子都要写一份“感想”。7月份和9月份两次减刑期,每次都要从新写一遍“五书”,大队办积极分子洗脑班,我去参加了,完全站在邪悟者一边,还写了份入党申请书,我还给派出所写了一封“感谢信”,回家后又给管教写了封“感谢信”,在十月一大队市容参观,之后,让我们每人写两份“观后感”。总之我在劳教所里所写、所说、所做一切完全不符合大法的要求,我已经不配再做师父的弟子了,也不配再继续修炼了,是师父的慈悲,给了我赎罪的机会,给了我从新修炼的机会,从即日起,我严正声明以上所写、所做、所说,完全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影响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做一个让师父放心的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/10097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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