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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凌红华

    2000年在前往北京的火车上,由于不肯骂一句大法的话被恶警带走,拘留了半天时间,被勒索了200元的拘留费。后由单位保卫科长带回单位非法关押了一宿,一共4个人看管我,跟我谈话到天亮。第二天,我丈夫、弟弟、表弟来了,科长跟他们谈话后要我写一份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并罚款3000元。我不肯写“保证”书,科长软硬兼施吓唬我和家人,说不写马上送到牢房去,在牢里怎么怎么受苦。在丈夫的硬逼和弟弟、表弟的劝说下,我违心的写了“保证书”。当写到不炼法轮功时有股力量把我的手往外拽不让写,由于当时我学法不深,执著心重还是写了。99年7.20后。单位要交大法书。我知道大法书不能交,由于怕心的驱使,交了一本《转法轮》和一本《中国法轮功》。做了对大法不敬的事。损害了大法弟子的形象,在自己修炼的道路上留下了污点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我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我以前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坚定走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,勇猛精進,跟上正法進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/10097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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