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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延杰

    1999年7月23日,我去省信访办为大法说句公道话,被警察强行用大客车拉到市郊一个中学拘押,后一个警察拿了一个事先写的“我们不再去省市政府(委)炼功去了”,当时也没多想,就把我和爱人名字写上了,就放我们回家了。后来警察经常到家干扰,有一次一个警察来干扰,寻问了一些我炼功的基本情况后,问我还炼不炼了?由于有怕心,违心的说是“不炼了”。声明:在公安局或派出所留下的“不炼功”的签名和一切笔录,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/10097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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