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廖晨宇
我于2003年被绑架并被判劳教。现声明:在劳教期间,自己所有有损大法和师父的一切言行、笔录等全部作废。并决心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“三件事”,用实际行动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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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/1009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