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董仁兰 99年7.20邪恶开始非法镇压大法以后,邪恶的江氏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,在邪恶的威逼下,违心的写了“三个字”。我很对不起师父。现声明:我所写、所签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东西全部作废。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我要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9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