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邹凤山
2000年市公安局到我家中叫我写“不再炼功的保证书”,由于当时有怕心,所以就签了字。现在经过几年反思,对不起师父,声明签字作废。今后一定紧跟师父,好好学法炼功。做一个合格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/1009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