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程海花
绑架后,公安通知家人保释时家人替我写了“保证”。声明家人为我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/1009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