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水仔
在修炼的路上我走了弯路。现在我已走入了正法路。自己以前在拘留所所写过的、所说过的声明作废。以后抓紧时间做好三件事。挽回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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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/1009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