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雅仙
大法遭到迫害以后,向政府按了手印。现声明作废。我一定跟师父走,跟大法走,我一定要做好我要做的三件事,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/1009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