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唐联丽
我在1999年邪恶迫害大法时,曾经迫于压力在反对大法的横幅上签过字。我现在严正声明:曾经迫于压力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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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/1009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