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维风
我自从1998年得了大法,由于学法不深,走向了邪悟,做了不该做的事,在邪恶的逼迫下,我所写的“保证”声明一律作废。今后我要严格要求自己好好学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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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/1009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