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淑兰
从99年7月20日以来,自己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词全部作废。在看守所时,由于自己理智不清,被邪恶逼迫写出的“保证书”宣布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/1009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