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方珍
在邪恶迫害大法后,因为怕心,几次在邪恶的恐吓下在“保证书”上按过手印。现特此声明,以前所有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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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/1009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