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玉兰
我在被邪恶非法关押20天无条件释放时,由于一直绝食,自己在不清醒的情况下,在看守所释放证上签了字,自己认为不应该,现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走好最后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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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/1009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