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振国
曾因为避免受迫害而写过“保证不炼法轮功”的书面材料,也曾替他人写过一份(不知其姓名)。现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走上大法的修炼道路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/1009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