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葛秋莲
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,在高压迫害下违心的给邪恶写过的“不炼功保证”全部作废。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继续修炼法轮功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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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/1009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