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密芬
在99年国家非法镇压法轮功时,乡干部和村干部让我写过“不炼法轮大法保证书”,现在声明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,我要认真学法,炼功,洪扬大法,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/1009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