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晓欣
我是98年得法的,在2000年3月進京上访后被劳动教养二年,由于邪恶迫害承受不住,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,违心的向邪恶妥协,一切所说,所写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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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/1009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