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永建
我以前曾经被公安局非法抓去迫害,并在他们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。现在我严正声明,我在那里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和签字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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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/100973.html